收藏本页 | 设为主页 | 随便看看 | 手机版
产品分类
站内搜索
 
友情链接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» 新闻中心 » 遵义规范市政道路施工 严禁未批先建
新闻中心
遵义规范市政道路施工 严禁未批先建
发布时间:2016-08-03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89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
日前,遵义出台规定,将对市政道路施工行为规范管理,严禁各种形式的未批先建和乱开挖。


    据介绍,随着200万人口城市的构建,遵义中心城区在两个区(红花岗区和汇川区)的基础上,增加了播州区、新蒲新区和南部新区。但由于拓展的新区在建设中欠缺统一规划、布局,建好的市政道路,不时被挖开铺设管线、管道等,造成浪费的同时,亦给市容秩序、交通和环境卫生带来严重影响。


    为此,该市出台规定,即日起,遵义中心城区涉及市政道路所有施工行为实行先审批后施工,严禁各种形式的未批先建和乱开挖行为发生。中心城区一、二类道路开挖施工,经市、区两级城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政府批准;中心城区道路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,须设置围挡并统一规范围挡设置标准。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材料堆放整齐,围挡围护、施工机具车辆清洁卫生,施工渣土废料及时清运,并严禁在人行道上搅拌和堆放施工材料。同时,结合作业条件、施工环境等因素须在施工现场设置禁止、警告、指令和提示等安全标志。


    据了解,即日起,该市城管部门、住建部门将着手对目前遵义中心城区道路开挖行为进行清理,未办理手续的将被责令停工并恢复;办理手续而未实行文明施工的将被停工整改。


    同时,该市要求,今后,中心城区新(改、扩)建道路,应将相应管网管线铺设和迁改同步纳入规划,并与道路建设同步施工,避免重复开挖。